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
【公开电话】
0429-3150565 / 3150050
【电子邮箱】
hldsrsj@163.com
【办公时间】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葫芦岛市人社局机关内设机构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704室,办公电话:3150565。
(二)行政审批科和劳动关系科(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
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并组织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规范,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对实行特殊工时用人单位和从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单位监督管理。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802室,办公电话:3150560。
(三)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牵头负责社平工资测算公布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依法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支付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组织查处、移交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案件。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701室,办公电话:3150286。
(四)养老保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804室,办公电话:3150788。
(五)工伤保险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伤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按权限承担市本级工伤认定、全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病和非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病退)鉴定相关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16楼,办公电话:3150535。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失业保险科)。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职业培训有关政策,落实完善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有关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监督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注册学籍管理等工作。
组织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607室,办公电话:3150927。
(七)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拟订全市就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使用和管理,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指导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承担就业指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任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葫就业管理规定。
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问题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三农”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组织拟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601室,办公电话:3150926。
(八)人才开发与市场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科)。按分工拟订全市综合性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全市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府荣誉制度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组织拟订并实施留学人员来葫工作的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
牵头负责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跟进区域、行业、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开展调研,提出强化人才政策供给、推进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意见建议。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负责人才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岗位聘任工作,拟订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考试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803室,办公电话:6660757。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方案审核及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县(市、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审核备案及监督指导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与引进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聘用和日常考核管理等工作,拟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纳入社会化考评体系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定和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805室,办公电话:6660709。
(十)工资福利科(奖惩任免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作统发业务工作。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相关事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801室,办公电话:6660735。
(十一)劳动监察仲裁科(信访科)。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负责并指导系统信访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一楼信访室,办公电话:3150567。
(十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出国(境)管理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扶贫等工作。牵头负责企业帮扶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705室,办公电话:3150655。
市人社局所属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接待、会务、保密、安全、信访、车辆、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各项业务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23
(二)党群工作科(营商环境服务科)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2166620
(三)基金财务科
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部门资金预算、资产的会计核算;负责市级及纳入国家级、省级统筹的管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基金预决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2166035
(四)综合信息科
负责文电传递、文件制发工作;负责文字综合、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各类业务指标、综合统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99
(五)档案信息科
负责市本级各类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人员等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负责为保管档案的失业人员办理查询、档案转入(出)手续等工作;负责大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立、维护全市失业人员档案信息数据库等工作;负责各类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2楼 电话:3159713 3150312
市人社局所属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下列分支机构:
(一)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综合服务科。负责综合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营商环境、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电收发、文字综合、信息宣传、信访安全等工作;负责全市就业创业形势分析、就业工作分析、总结上报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66
2.就业考核指导科。负责落实全市就业工作目标考核;负责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编制上报及资金的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内控、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各类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缴纳和岗位补贴发放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05
3.失业保险服务科。负责执行失业保险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失业保险统计分析,重点企业动态监测、预警工作;负责为市本级参保单位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认证、申领、发放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核算、预警、追缴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楼,电话:3150340
4.就业援助服务科。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提供援助服务;负责落实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负责市本级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楼,电话:3150343
5.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就业专项活动;负责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线上、线下日常运行工作,并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供求分析,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等发布工作;负责零工市场建设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楼,电话:3150360
6.职业培训服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职业培训政策,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市本级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日常培训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52
7.就业创业服务科(城乡就业服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负责为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对全市就业、失业状况进行统计;负责市本级各类单位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创业大赛、创业成果展等各项就业创业专项活动;负责为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提供服务,落实创业优惠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基层社区就业服务及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农村脱贫人口就业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劳务品牌建设工作;负责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53
8.人才服务科(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科)。负责收集人才信息,建立完善人才资源信息库,开展人才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高级人才需求调查、统计、分析、预测等工作,对全市支柱产业、重点工程及项目配置高级人才提供服务;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在政策咨询、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负责海外留学人员回葫和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提供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失业统计分析、离校未就业帮扶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及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动员、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拓展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9709
(二)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1.综合服务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数据统计、资料上报、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本部门信访接待和养老保险综合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2069
2.参保登记管理科。负责市本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增减,政策性及特殊情形补缴核定;参保单位及职工基本信息维护;疑点数据排查整改;税务征收错误数据核对及退费;参保单位职工政策性补缴审核确认等。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220、3152405
3.企业个人账户科。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接续、缴费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267、3150687
4.企业待遇核算科。负责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已退休职工关键信息修改人员的待遇重算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219
5.企业待遇支付科。负责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644
6.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和职业年金的日常经办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581
7.机关事业待遇支付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审核和发放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2437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为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提供服务;协调财政补贴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划拨:负责编制、上报全市城乡居保统计报表;负责社会保障扶贫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1107
9.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代理科。负责为符合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业务;负责达龄退休人员资格初审及各种相关材料收集补充工作;负责协调档案部门及时上传档案资料;负责各行政审批部门报送档案资源确认退休条件及相关信息;负责核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缴纳数据及个人账户信息;负责人员增减变化、待遇计算、养老金发放及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负责养老金计发政策的宣传、解释及业务咨询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2237
(三)人事考试和工伤服务中心
1.人事考试科。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考务组织,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试笔试考务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其他社会化考试的考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6660763
2.职业技能鉴定科。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评价及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驻葫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确定)技术岗位等级(职务)考试的考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6089
3.劳动能力和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职工非因工伤致残或者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职工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经办机构委托的工伤与疾病之间有无直接因果关系的确认;依法承担的其他鉴定和确认事项。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6065(工伤) 3150456(病退)
4.工伤待遇支付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伤费率核定、领取资格认证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等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0905
(四)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1.综合服务科。负责综合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遗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追返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开展违规领取待遇追返工作;负责违法违规领取待遇人员有关材料存档移交上报工作;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2楼,综合服务科
电话:3150295 3150638
2.资格认证科。负责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遗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协助异地退休本地居住人员开展资格认证工作;负责逾期未开展资格认证人员及各平台数据核查比对工作;负责疑似违规领取待遇人员调查核实确认及待遇停发、续发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落实省、市资格认证有关政策;负责全市资格认证数据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2楼,资格认证科
电话:3150296 3150297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立案综合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咨询、受理、立案、文书送达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工作;负责文字综合、统计报表、信息宣传、信访安全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302室,电话:3150643
2.仲裁庭。负责权限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文书送达、调解、仲裁工作;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304室,电话:3150640 3150558
(六)信息保障服务中心
1.网络维护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机房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省、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网络通讯的沟通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与合作银行的业务沟通与合作工作;负责人社系统视频会议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506
2.软件开发设计科(社会保障卡服务科)。
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规划、软件需求设计、应用系统开发设计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数据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和使用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综合应用推广实施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539
(七)风险防控稽核中心
1.风控一科。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业务环节的风险防控稽核;承担监控共享平台数据管理督办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后楼213室,电话:2166021
2.风控二科。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及其业务环节的风险防控稽核;对中心承办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进行风险防控;承担违法违纪等案件的移交工作;负责分中心日常事务保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后楼209室,电话:2166026
(八)泛渤海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中心
1.综合服务科。负责综合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接待、文电、保密、信访安全等工作;协助龙港区泛渤海人力资源产业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非公党建等工作;协助龙港区泛渤海人力资源产业园实施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协助龙港区泛渤海人力资源产业园编制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等工作;协助龙港区泛渤海人力资源产业园搭建人才、人力供需平台,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协助龙港区泛渤海人力资源产业园入园企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0楼1002室,电话:2166039
2.招商科。协助龙港区泛渤海人力资源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培育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政策执行落实;指导本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对外交流合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0楼1001室,电话:2166036
(九)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中心。
负责提出管辖范围内(市属以上企业、北港经济开发区内及高新技术园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等)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处理意见;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订立、工资支付、参保情况,以及使用童工、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监督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劳务派遣等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接待处理辖区内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和来信(访),受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管理国家和省、市欠薪核查平台,督导各县(市)区处理上级督办案件和国家欠薪线索核查平台案件;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落实在建工程项目“一金三制”制度;对县(市)区用人单位贯彻、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纠查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业务指导,跟踪督办转办至县(市)区的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和来信(访)案件,督导县(市)区承接的国家、省、市劳动保障监察考评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