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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文章来源:职建科 添加时间:2024-03-12

2023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持续强化政策拉动、资金带动、培训促动、服务推动,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顺利推进。

一、落实稳岗扩就业政策
   
市人社局出台葫芦岛市《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人社领域“助企纾困提振信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振兴有你 就有未来”葫芦岛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就业创业政策,制发《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政策清单》《助企纾困工具包》,持续推进“春暖滨城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2.0版),多渠道加大资金、岗位、培训、服务等供给,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持续开展“春暖滨城·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系列行动

    全年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持续开展“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为主题的“春暖滨城 援企护航”葫芦岛市2023年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和2023年“百日攻坚”暨“春暖滨城 援企护航”大型招聘活动,创新“就业大集”“就业夜市”“直播带岗”等多种新型就业服务模式,针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召开专项招聘会,加大校企对接力度,提升就业岗位匹配精准度,促进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共召开线上、线下招活动817场招聘会,440期直播带岗专场招聘,980个短视频。三是编制发布第三季度全市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各项工作均已完成考核验收指标。

三、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攻坚行动

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2023年“振兴有你 就有未来”葫芦岛市高校毕业生的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16项专项行动,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重点亮出“五个一”即一个就业创业及人才政策工具包,一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目录,一批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实行实名制帮扶,提供“1131”服务,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落实“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的精准帮扶,困难毕业生兜底帮扶,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葫来葫。深入北大、清华、大连理工、东北大学等高校招才引智。举办高校毕业生沈阳专场招聘会等招聘活动120场。募集青年见习岗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均完成全年指标任务。

四、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援企稳岗工程
   
一是全年实施“助企纾困 提振信心”专项行动,按照延续实施一批、优化调整一批、补充完善一批、到期退出一批“四个一批”要求。二是推行“免审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工作模式,对90户重点企业实施用工监测,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采集检测网络,关注相关岗位用工变化,持续防范规模性事业风险。三是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保障用工”行动,开展“3+X”组合式用工服务,开展5场招聘会,发布岗位750个。四是实施“百日攻坚”重点项目人社服务专项行动,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将149名人社干部作为项目联系人,每人包保一个重点项目。

五、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

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为引领,劳务品牌建设等为抓手,积极开展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活动,打造“暖心型”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截至目前,已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11个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培育筝岛阿姨、渤海焊工等9家市级特色劳务品牌,其中兴城泳装工、筝岛阿姨、宏刚焊工3家被评为省级劳务品牌,筝岛阿姨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将与其他102个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下发至各地进行宣传,兴城泳装代言人孙伯伦及7位同志代表辽宁省参加第二届全国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评选活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已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六、实施技能人才增量提质工程
   
一是持续实施“技能葫芦岛”“技能兴企”专项行动,制发《加强新时代葫芦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新八级工”制度,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按季度完善急需紧缺技术工种参考目录,大力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支持企业按规定开展自主评价培育高技能人才。秉持以赛代练、以赛促学的思路,紧紧围绕打造千百亿产业集群、构建“4+8”现代产业格局。二是积极筹办葫芦岛市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大赛赛项设置紧扣葫芦岛“4+8”现代产业体系,共设装备制造类、智能制造类、数字技能类、石化冶金类等8大类,电工、焊接等26个赛项,围绕泳装服饰、文旅康养、核关联产业专门增设了缝纫工、泳装制版师、核反应堆控制保护检修技术、核反应堆核级机械设备检修技术、健康照护、餐厅服务等赛项,共吸引全市近700名技能人才参与报名,在全社会营造了“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浓厚氛围。

七、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优化创业环境。一是持续开展2023年“振兴有你就有未来”葫芦岛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专项行动,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就业困难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深入社区走访,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和失业人员,全面推行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不挑不拣24小时实现就业承诺制,加强“一对一”帮扶,分类精准提供服务,做到“四清”即“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对有就业意愿的,开展求职技巧指导,加强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提供开业咨询、创业指导、项目开发等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相匹配的培训信息。三是建设一批“暖心型”充分就业社区,构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的社区就业服务网络,打造“培训-职介-就业-服务”一体化服务新模式。四是落实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同时拓宽农民工外出务工渠道,加强市内劳务协作,常态化就业帮扶合作机制。

八、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将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次月发放到位。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及时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31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9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19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并在6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及时发放到位。
   
九、提升工资性收入
   
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制发《葫芦岛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市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完成考核验收指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返乡创业提升收入,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岗位筹集和政策性岗位开发,线上、线下针对有创业意愿群体开展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营造“创业青中老,振兴葫芦岛”的氛围。截至目前,共扶持创业带头人600人,带动就业3277人,超额完成全年指标任务。
    十、推进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一是
按照省统一部署,清理规范待遇项目,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规范参保缴费行为。二是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精细化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已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成考核验收指标。
   
十一、继续实施社会保险精准扩面
   
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政策业务宣传解读,针对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开展看得懂、算得清的精准宣传,引导群众早参保、长缴费。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十二、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扩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范围。根据省统一安排,适时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十三增强基金风险多维防控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基金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市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基金重大案件通报会,向全市各级社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代表通报两起社会保险基金重大案件,对我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做出下一步部署和要求。二是转发《严防“外贼”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通报了8起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风险意识,守护基金安全。三是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接收并核查省级下发的疑点数据共294条,对违规领取待遇数据已全部进行处置,已完成考核验收指标。四是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召开社保基金形势分析会,剖析案例,提出对策建议;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全市社保工作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基金安全讲座;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深入到企业,宣传社保政策,提高企业的基金安全意识和法纪意识。
   
十四、配合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
   
一是
按照省级统筹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全省统一政策标准,包括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和缴费基数政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政策和标准;统一基金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收支管理、金预算管理、建立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制度;统一经办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二是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于202311日在我市正式运行。三是联合组织部、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印发《葫芦岛市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职责范围内政策解读工作,全面推动我市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四是落实省级统筹“1+N”政策,转发政策文件至各县市区,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协调经办机构落实工伤保险统一结算办法、工伤服务协议机构省内互认共享、跨省就医结算等工作,努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王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