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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3批次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文章来源:工伤保险科 添加时间:2026-01-30

 

  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现对程晓所等11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6130日至202625日。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429-3150535  0429-3150023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30

   
  • 附件: 2026年第3批次工伤认定结论公示名单.xls
  • 责任编辑: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