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辽人社〔2018〕126号)和市有关工作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审和现场勘验,一致认为葫芦岛市渤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请的新增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
葫芦岛市渤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人:贾彦龙,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北路15号A。
二、培训范围
新增政府补贴培训项目:泳装打版、服装缝纫。
三、教材使用
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评审通过的相应等级的培训教材或相关配套教材,将消防安全、环保等知识纳入职业培训的课程。
四、有关要求
(一)市人社部门将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委托协议,培训机构统一挂“葫芦岛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牌匾,纳入省职业培训(认定)信用管理系统。
(二)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承担政府委托协议范围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通过省职业培训(认定)信用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
(三)培训机构要按国家职业培训标准依法开展职业培训,按各职业(工种)课时标准规范开展培训,做好培训日志,实行培训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备案制,确保培训质量。
(四)培训机构要对专家评估提出存在的问题尽快完善,重点是完善消防安全手续和设施,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培训,切实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要自觉接受业务部门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为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