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增发生活特殊补贴费及洗理费的通知
|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25-11-06 |
中省直企业、市属企业:
一 、企业建国前参加工作,100%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职工每人每月增发生活特殊补贴100元。
二 、企业建国前参加工作,100%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职工洗理费 增发4元,现已享受洗理费高于4元不再增发。
三 、增发的生活特殊补贴费、洗理费从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执 行。所需费用由原企业按实际发生额上缴市社会保险局,由市社会保险局代发。各县(市)、区是否增发生活特殊补贴费,自行决定。
三 、增发的生活特殊补贴费、洗理费从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执 行。所需费用由原企业按实际发生额上缴市社会保险局,由市社会保险局代发。各县(市)、区是否增发生活特殊补贴费,自行决定。
葫芦岛市劳动局 葫芦岛市财政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法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