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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劳动关系科 添加时间:2024-03-25

 

经省政府批准,葫芦岛市从20245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700元;全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7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月工资最低标准适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不包括以下部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如何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解读人:王唯依

联系电话:3150562

责任编辑: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