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解读
1.出台《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经办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出台《条例》的目的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2.《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条例》适用于经办哪些社会保险?
答:适用于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4.企业年金、养老金经办是否适用?
答:经办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暂不适用此《条例》。
5.《条例》对社会保险经办体系建设有何要求?
答:《条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我国基本建成了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五级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截至2022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5300多个,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日益健全,网格化的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完善,服务便捷性可及性显著提高。
6.《条例》在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管理上有何规定?
答:《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安全。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关系到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并加以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
7.《条例》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上有何规定?
答:《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人社局
解读人:王正
电话:3150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