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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关于促进我市重点群体充分就业的提案(第20250068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 添加时间:2025-08-12

民建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重点群体充分就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市人社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以全面振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以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全市就业重点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春暖滨城”系列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攻坚行动,确保了全市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我局始终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发展优先目标,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聚焦我市“4+8”现代产业格局,持续推动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同时,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统筹各方力量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2024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684人,同比增加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238人,同比增长15.2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255人,同比增长5.85%,实现了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

二、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围绕我市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推进“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培养更多发展所需人才,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一是强化培训政策支持力度。深入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制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葫芦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技能葫芦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各类劳动者根据自身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二是聚焦加强新时代葫芦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完善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等载体建设。大力实施“新八级工”制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落实高级工以上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认定,推动渤海船院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历+职业技能”双证书制度,深入推进“技能葫芦岛”行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广泛动员各类培训、就业服务、创业孵化等载体培育我市特色劳务(培训)品牌。推行名师带徒、技能研修、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培训形式,支持开展订单式培养、项目制培训,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培养产业急需、生产必需的技能人才,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三、持续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

一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振兴有你 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和培训服务双百日攻坚行动,依托“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数据库落实“一对一”就业帮扶,对每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131”服务,并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加大优质岗位开发和对接服务力度,开展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葫留葫就业创业。2024年,共引进高校毕业生1.29万人,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466场,联合开展校地对接国企、民企专场招聘会32场,提供岗位1.7万余个次。

二是推进农民工暖心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就业促进行动。抓好返乡农民工的对接服务,密切联合市农业农村、妇联、总工会等部门,把握劳动者换岗流动高峰期和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期,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一系列重点关注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广大农村劳动者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共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171场,提供就业岗位17447个,支持全市脱贫劳动力3.7万人实现就业,切实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

三是兜底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依托省级集中就业信息系统,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在严密统计就、失业登记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按规定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组织工作人员共赴社区、企业进行了深度实地走访调研,现场结对帮扶,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2024年就业援助月”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针对新增的3255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岗位推介、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兜底安置等方式已全部帮扶就业,并始终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是开展失业人员帮扶行动。全市逐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风险作用,确保失业人员稳定。定期对失业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更新完善基本信息、就业状况、就业意愿等,分类提供就业服务政策清单,主动提供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开展求职技巧指导,加强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提供开业咨询、创业指导、项目开发等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相匹配的培训信息。全市全年失业保险参保达到21.49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204.1万元。

四、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公共服务普及化、均等化和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行“舒心就业”服务模式,完善“舒心就业”服务站助力服务体系,扎实开展“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进行调查分类、走访跟踪、精准推荐。2024年全市获评省级“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15个,市级评估已达到建站标准的72个。获评市级以上充分就业社区53个,并全部满足“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的基础服务功能,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打通了服务群众就业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积极落实创业补贴、场地支持、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体系。瞄准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摸底创业资源需求和供给信息,促进双向互选,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优先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并帮助申领创业担保贷款,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2024年共扶持创业带头人544人,带动就业4015人,为创业者推荐创业项目75个,组织创业导师指导创业者203人次,举办创业活动96次。

五、加强劳动权益保障

全年积极开展规范用工指引行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示范指引,深入平台及其合作企业指导其根据不同用工形式依法规范用工,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平台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排查监测,及时发现处置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矛盾问题,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问题,让广大劳动者在葫芦岛安心舒心、安居乐业。

六、下一步打算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我市重点群体充分就业的提案,市人社局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采取积极举措。

一是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以《葫芦岛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为总牵引,制发《葫芦岛市贯彻落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新就业政策,调整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政策找人”服务,同时扩大就业政策宣传,力争不断开发新就业增长点,促进市场主体经济迅速恢复,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是加大技能人才支持力度,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落实“技能葫芦岛”、“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等行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重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自主技能人才评价,多措并举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本领,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质量。通过人社“智慧平台”及时掌握全市人力资源市场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实施岗位推介、技能提升、创业扶持、兜底安置等措施,为重点群体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就业服务及适合的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分类精准提供服务。在社区内开展“城暖农民工”等暖心型就业服务,确保农民工群体就业有途径、创业有支持、转移有去向。

四是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舒心就业服务进基层,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成效更加明显。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特色劳务品牌、创业孵化基地等在全市覆盖。

五是不断劳动权益保障拓展服务内容,‌提高调解质量,在解决当事人“维权难、多头跑”等问题的同时提供“一站式”暖心解忧服务,‌以更好地适应劳动关系的新变化,‌为劳资双方创造更加和谐的发展环境,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人社力量。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8

(联系人:王惠斌      联系电话:3150926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