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专项招录让残疾人走进“机关门”》第0027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20-07-21 |
赵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专项招录让残疾人走进“机关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您提出的让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实行编制使用年度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葫编发〔2020〕3号),编制使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至少要预留出50%空编用于政策性安置以及公开招考、人才引进。按照职能应由市残联牵头负责向各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关于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状况降低招录门槛的问题,公务员考试由组织部负责,事业单位考试的政策制定权、修改权均在省厅,我市的事业单位考试降低招录门槛的要求需要省政策支持。
二是市人社局对有就业意愿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就业服务,包括残疾人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岗位推荐、举办各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活动,提供适合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
落实《关于做好就业创业相关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葫人社发〔2018〕54号)、《关于印发<关于葫芦岛市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部分操作细则的通知》(葫人社〔2019〕75号)等毕业生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和支持各类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为我市辖区内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内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发放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包括残疾毕业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