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工作生活待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我市环卫一线的临时工人提高工资待遇,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葫芦岛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葫政办发〔2019〕57号),市人社局负责核准工资区间。我市所有一线环卫工人均工资达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
关于具体编外用工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给临时环卫工人上三险这一问题,均由用人单位即市住建局制定并提出。一是市住建局为所有一线环卫工人缴纳意外伤害险,200元/年•人。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均能得到赔偿。二是环卫工人实行倒班工作制,不连续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全部就近安排清扫路段。晨扫为5:30—8:00,上午为8:00—12:00,下午为12:00—17:00。三是设置工人休息室。市住建局积极联系市总工会,得到捐助建设了16个环卫工人休息室,保证环卫工人临时休息。四是积极联系社会慰问。在媒体不断宣传环卫工人的工作事迹下,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回应,市总工会每年慰问一线环卫人,组织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福利彩票、傻子粮油等都曾慰问环卫一线工人,送出资金、物品等慰问品。五是提高机械化作业。目前机械化设备达到30余辆,在主次干道实施机械化作业,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机械化除雪达到70%,大大减轻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目前,市政府已将环卫社会化运作提上工作日程。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