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18-09-30 |
姚越委员:
您好!《关于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及完善相关政策》的提案我们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接到您的提案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现结合我们工作的具体实际,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返乡就业创业,我局一直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为就业服务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开展创业活动、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为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近几年我市相继下发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吸引高校毕业生来葫工作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17〕68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葫委发〔2017〕91号)和《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葫政办发〔2017〕67号)等政策文件,通过出台各项扶持政策加大了鼓励各类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明确了培训补贴、财政贴息贷款、规定期限内减免相应税费、自主创业场地补贴等多个方面的资金扶持标准,通过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更多各类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
二是加强了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力度。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使用农村闲置资源(厂房、废弃校舍等)或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从事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业态经济活动,为各类人才在我市创办的企业搭建招才引智平台。三是完善了各类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的保障措施,将到我市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范围,在职称评定、落户、子女入学和租(购)住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为各类人才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引进人才和技术、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服务。
今后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人才返乡创业的扶持力度。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并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的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