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19-11-04 |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第53号的答复
刘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的提案中所言,近年来“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市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出现了外出务工的现象,他们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究其原因,我们通过调研并结合工作实践归纳了几点原因:
一是近十年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高发,维权工作进入深水期。根据数据统计,2004年至2016年期间,全国劳动者维权案件持续高发,仅劳动保障监察一个机构每年案件量平均以21%的幅度增长。我市在此13年间,从平均每年100余件案件,上升到最高峰时的750件。违法侵权案件高发的现实,令群众不满意、劳动者不答应。由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在全国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更加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甚至温家宝前总理还亲身为农民工讨薪。因此,在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劳动者维权问题,已前后三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更是下大决心、用大力气开展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责成人社部门在内的12家政府部门联动配合帮助劳动者维权。可以说,党和国家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就是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帮助劳动者维权;对于恶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就是要树立反面典型,加强社会公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二是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突出。在历年查实的企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中,我们发现原因大致有四个类型:部分企业确实是过失违法,因劳资负责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或理解有偏差造成侵权;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无奈侵权;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部分企业,尤其是所谓的皮包公司、空壳企业,对国家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肆意践踏,不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乃至搅乱行业市场经营秩序。对于前三者,政府监管部门没有一味处罚或以罚代管,而是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用工机制。对于最后一种企业则属于政府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对象。
三是政府监管部门工作确有漏洞,与社会实际需求相比仍需较大幅度的提高。
上述情况既是不争的事实也无需回避,想在根本上进行扭转,不是哪一个地区或者哪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更不是3至5年能够实现的。但促进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维护含农民工兄弟在内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政府和政府部门肩上的神圣职责。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在目前的劳动用工现实环境下,研究本地区、本部分破解难题、进一步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对策就尤为重要。我们认为,刘洋代表您提案中的建议可以说切中要害、因病施药,具有十分对症的效果。
为此,结合您的建议和我局工作实际,在全盘接纳、认真研究、有针对性的落实方面,我局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立行立改。
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指导服务方面
随着我市营商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人社局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利用巡视检查的契机,主动到企业用工现场,带法律上门。与企业和劳动者见面、座谈,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用工管理机制。避免因企业不懂法而出现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始终坚持调节为先、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对于劳资双方的矛盾纠纷,均实行庭前先行调解制。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到位,在裁决后还要对涉及违法侵权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能力,尽力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工作作风转变后,监管方与被监管企业的关系更加融洽。用工企业在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遇到疑惑时更愿意主动向监管方征求意见、寻求帮助。为此,各级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作为,各执法科室提供预约服务。各用人单位可与监管科室联系,选择携带规章制度前来我局办公地点或由执法人员上门,对该单位的内部用工管理制度进行指导。收到了广泛的好评。
二、加强宣传培训方面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始终致力于对用工方和劳动者两方面的保护,每年都要采取不同的形势进行宣传与培训。
(一)资料宣传
坚持印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的良好传统,每年印刷并免费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免费向社会发放,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主题宣传
利用每年的春风行动主题宣传月、5·15政务宣传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等契机,组织精干力量走上街头,深入用工现场,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劳资双方知法、懂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三)媒体宣传
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坚持通过“走进直播间”栏目进行普法宣传,解答社会咨询。同时在人社局官网上开通政策法规专栏,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的新规定、新要求进行公示宣传。
(四)24小时解答咨询
一是进一步开通12333政策法规热线,随时随地解答企业和劳动者的咨询。二是9年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始终坚持投诉举报咨询电话24小时义务值守制。全天候、全时段解答企业和劳动者就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引导企业完善制度,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五)集中培训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针对本辖区用工企业分布特点,每年各自集中对各类企业进行集中培训。例如,兴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针对当地泳装厂规模较大,用工集中的现实,在每年泳装企业招工高峰期,集中对各泳装厂进行集中的免费培训。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方面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重点对企业日常用工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可能出现的恶意欠薪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予以严厉打击。2011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3050件,为3.7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3.83亿元,督缴社会保险费3.849亿元。
三、完善制度建设方面
近年来,市人社局作为清欠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总协调的职能作用,组织12家成员单位在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共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文件81份。为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预防和治理拖欠劳动者工资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刘洋代表您一样高度关注劳动者维权的人民代表的关注下,市人社局将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研究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请您在以后继续对我们人社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必能将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