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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8-09-30

  屈跃峰代表: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在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民营医院放开新农合、医保定点的建议》(第22号)的提案已收悉,接到提案后,作为提案的主办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例会对您的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并由主管局长牵头,责成专人进行了办理,现结合工作实际,将具体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医保定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51011,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了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2015-2016年,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先后出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6139号),取消了人社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行政审批,实行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协议管理。依照上述文件精神,市人社局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工作经验,经多次研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于201818出台了《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葫人社发〔20189号),对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的准入、终止条件及受理、评估、签约等流程进行了明确,成立了由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法律专家、财务、行政、法规、信息、经办机构、行业代表等组成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委员会。2018211,召开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评委不记名投票、现场唱票、现场计票、现场公布计票结果,139家医药机构通过评估,经向社会公示后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目前,第二批评估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新农合定点资格,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二、关于支持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高级技术人才开办民营医院问题

  一直以来,市人社局始终积极鼓励支持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高级技术人才开办医院,真正解决百姓的疾病痛苦。在政策上,市医保中心对于技术力量强、服务规范的专科医院给予相应的扶持。由于医院的医疗许可审批职能目前仍归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三、关于目前医保监管情况

  市医保中心依据服务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管,实行准入退出机制。2017年,依据协议取消了28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定点资格。在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的情况下,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做好核查理赔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感觉到单纯依靠医保中心来实现对医院医疗行为的监管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各尽其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对定点医院进行监管,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基金合理支出和安全平稳运行将起到良好的作用。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关于民营医院放开新农合、医保定点的建议”的答复。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工作。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支持,并真诚希望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28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