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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

【公开电话】

0429-3150050 / 3150570

【电子邮箱】

hldsrsj@163.com

【办公时间】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葫芦岛市人社局机关内设机构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703室,办公电话:3150565。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602室,办公电话:3150650。 

  ()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牵头负责社平工资测算公布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依法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支付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组织查处、移交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案件。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701室,办公电话:3150286。 

   ()养老保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303室,办公电话:3150222。 

   ()工伤保险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伤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按权限承担市本级工伤认定、全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病和非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病退)鉴定相关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16楼,办公电话:3150103。 

  ()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职业培训有关政策,落实完善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有关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纳入社会化考评体系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承担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招生注册学籍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市就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使用和管理,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指导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承担就业指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任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葫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808室,办公电话:3150926。 

  ()人才开发与市场科。按分工拟订全市综合性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全市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府荣誉制度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组织拟订并实施留学人员来葫工作的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806室,办公电话:6660757。 

   ()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科(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牵头负责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跟进区域、行业、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开展调研,提出强化人才政策供给、推进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意见建议。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负责人才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岗位聘任工作,拟订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考试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807室,办公电话:666075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方案审核及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县()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审核备案及监督指导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与引进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聘用和日常考核管理等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706室,办公电话:6660709。 

   ()工资福利科(奖惩任免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作统发业务工作。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相关事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组织实施市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801室,办公电话:6660735。 

   (十一)劳动关系科。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并组织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规范,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对实行特殊工时用人单位和从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单位监督管理。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803室,办公电话:3150557。 

   (十二)劳动监察仲裁科(信访科)。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负责并指导系统信访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一楼信访室,办公电话:3150567。 

   (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出国()管理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扶贫等工作。牵头负责企业帮扶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新区劳动大厦802室,办公电话:3150655。 

 

  市人社局所属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中心运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接待、保密、安全、信访等工作;负责中心业务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中心考勤管理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23

 ()党群工作科。

负责中心党建、纪检监察、群团等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2166019

()基金财务科。

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基金风险内部防控工作;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财务稽核和待遇支付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2166035

 ()综合信息科。

负责文电传递文件制发印信管理等工作。负责指标综合统计报表的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起草上报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及中心工作等宣传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9703

 ()档案资料科。

负责市本级各类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负责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负责为保管档案的失业人员办理查询、档案转入、转出手续等工作:负责建立、维护全市失业人员档案信息数据库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后院一楼 电话:3150218

四、分支机构:

 ()促进就业服务分中心。

1.综合科。负责全市就业创业形势分析、信息宣传、信访接待、安全等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联系省就业网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15

2.就业失业登记科。负责全市城乡劳动力实名制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发放工作;负责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葫就业工作期间有关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楼,电话:3150341

3.失业保险科。负责为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办理市级参保单位的登记、变更、申报、注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为市级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认证、发放提供服务;负责为异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档案转移和资金的划拨提供服务;负责援企稳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负责重点企业失业监测工作;负责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楼,电话:3150317

4.就业援助服务科。负责为全市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衣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政策落实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吸纳相关就业困难群体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考勤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员的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就业扶贫相关工作:负责为各类人力资源普查工作提供服务。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楼,电话:3150310

5.劳动保障代理科。负责为市本级各类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提供服务。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楼,电话:3150320

6.人力资源市场科。负责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用工和求职人员信息数据库完善与应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市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推进全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建设。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楼,电话:3158087

7.职业培训科。负责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和培训补贴落实工作:负责为市本级就业培训机构日常教学提供服务;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为农村劳动力远程培训工作提供服务。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52

8.创业服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创业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活动、创业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为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创业工作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0353

9.职业技能鉴定科。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评价及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驻葫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确定)技术岗位等级(职务)考试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5楼,电话:3156089

()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1.人才服务科。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转递、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高级人才信息、市场需求调查、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负责开展人才对口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为全市支柱产业、重点工程及项目配置高级人才提供服务;负责落实引进人才的各种优惠政策。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2楼,电话:3159713

2.大学生就业服务科。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等);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动员、咨询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2楼,电话:3159710

3.人事考试科。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知识和应用能力的考试及其他社会化考试的考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2楼,电话:6660762

()养老保险服务分中心。

1.综合服务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数据统计、资料上报、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本部门信访接待和养老保险综合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2069

2.登记核定科。负责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20143150216

3.个人账户科。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接续、缴费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69223152237

4.企业待遇核算科。负责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和遗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待遇增减复核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2414

5.企业待遇支付科。负责市本级企业密离休人员和遗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644

6.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和职业年金的日常经办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6922

7.机关事业待遇支付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审核和发放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644

8.稽核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待遇支付稽核和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建立欠费数据库并清理追缴欠费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200

9.城乡居民服务科。负责为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提供服务;协调财政补贴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划拨:负责编制、上报全市城乡居保统计报表;负责社会保障扶贫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1107

10.工伤待遇支付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伤费率核定、领取资格认证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认费用结算等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0905

()基金风险防控稽核分中心。

稽核科:负责企、事业保险基金、各项保险基金的稽核;承担监控共享平台数据下发工作;承担违法违纪等案件的移交工作;处理分中心日常事务。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后楼213室,电话:2166026

 ()退休人员服务分中心。

1.资格认证服务科。负责全市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事务性工作;负责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异地退休本地居住人员协助认证工作;负责资格认证数据库维护工作:办理待遇停发、续发和丧葬费手续。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61604室,电话:3150296

2.待遇认证服务科。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待遇领取人

员信息比对和认证处理工作;核查服刑人员、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情况;配合行政部门开展违法违规领取养老金追缴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赋予的其他养老金稽查任务。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6610室,电话:3150298

3.综合服务科。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社会活动。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6610室,电话:3150298

()信息保障服务分中心。

1.网络维护科。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机房设备管理工作;负责与省、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网络通讯的沟通协调处理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298

2.软件开发设计科。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规划、软件票求设计、应用系统开发设计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中心的数据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298

3.社会保障卡服务科。负责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和使用服务工作;负责与合作银行的业务沟通与合作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综合应用推广实施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楼,电话:3150298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分中心。

1.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承接国家省、市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各项考核、督查、评比的迎检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0261

2.投诉举报接待科。负责接待单位职权范围内各类案件的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受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出的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政策的咨询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案卷卷宗的归档管理;负责对执法科室所办案件在程序、适用法律、认定依据(证据)完整性、准确性的审理工作:承办案件行政处理、处罚,申请强执等环节的报批移送对接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协调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0260

3.监察一大队。负责提出对管辖范围内(龙港区龙程街以南,北港经济开发区管辖以外的区域内市属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存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驻绥中县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处理意见;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参加各种保险的情况;检查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护规定的情况;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规定情况。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0262

4.监察二大队。负责提出对管辖范围内(龙港区龙程街和沈山铁路中间,含北港经济开发区内市属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存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兴城市、兴城临海产业园区域内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驻南票区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处理意见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参加各种保险的情况:检查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规定情况。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2815

5.监察三大队。负责提出对管辖范围内(连山区国道线以南区域内市属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存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东城区、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杨家杖子开发区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集体食业、部分民营企业)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处理意见;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参加各种保险的情况;检查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规定情况。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0272

6.监察四大队。负责提出对管辖范围内(连山区国道102线以北区域内市属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存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驻南票区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部分民营企业)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处理意见;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参加各种保险的情况:检查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规定情况。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4楼,电话:315028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中心。

1.立案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文书送达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302室,电话:3150643

2.仲裁庭。负责权限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3302室,电话:3150559

 ()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分中心。

1.综合服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负责编报并组织实施园区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负责编制并执行财务计划、预决算及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01002室,电话:3151105

2.招商科。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和各类展会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入园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101001室,电话:2166027

3、引优办: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在政策咨询、出入境、税务登记、社会保障、居留落户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开展健康体检和休假疗养等服务;负责开展人才对口交流合作工作。

办公地点:劳动大厦8803室,电话:315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