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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26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拟订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创业带动就业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2)为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大学生征兵政策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3)分析和预测全市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推进全市人才资源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建设。

4)负责海外留学人员回葫和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人事代理工作;负责流动党员的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普惠制培训机构服务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

6)负责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申报、待遇发放和劳动用工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的服务工作。

7)负责有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劳动能力和工伤鉴定的服务性工作。

8)负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落实、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10)为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和待遇支付稽核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等工作。

11)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和管理规范的拟订、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提供服务。

12)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13)为县(市)区对口部门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14)负责权限范围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5)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16)负责本系统内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心设有五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群工作科、基金财务科、综合信息科、档案资料科;九个分中心:促进就业服务分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养老保险服务分中心、退休人员服务分中心、信息保障服务分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中心、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分中心、基金风险防控稽核分中心。机构没有变化。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126.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126.2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26.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4015.02万元,降低47.87%,主要原因:财政代编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15126.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85.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2万元,资本性支出0.51万元。

2.项目支出12740.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23%。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40万元,项目支出12740.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90.30万元,降低52.86%,主要原因:财政代编项目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26.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2.83万元,占97.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01万元,占1.18%;节能环保支出2.63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61.77万元,占1.0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2.8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764.3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2)博士后日常经费6.12万元,主要是挂职博士后日常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3)引进人才经费1.69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补贴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4)事业运行43.65万元,主要是工伤护理费及挂职博士后日常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96.37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1.48%,此项支出中部分资金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6)事业单位离退休97.0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取费和独生子女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6.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执行中追加离退休死亡抚恤金及工伤抚恤金。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7.20万元,主要是按实际发生额执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基数上调造成缴费额度增加。

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28万元,主要是为退休人员补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等支出,依据《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通知单》等实际发生额追加的此项基本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9)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2584.71万元,主要是用于托管单位水泥在职人员、锦化在职人员及锦化离退休人员工资,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10)其他就业补助资金6,500.00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38万元,主要是用于统筹外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退高低线,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179.01万元,包括:

1)计划生育服务12万元,主要是企业养老缺口补贴,此项支出未包含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新增项目。

2)行政单位医疗97.8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相关支出增加。

3)事业单位医疗1.1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超限额医疗补助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

4)公务员医疗补助67.9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相关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追加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161.7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61.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保障(单位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相关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压缩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务出国(境)支出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原因,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需要的公务接待事宜支出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72人,1.13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7.07%,主要是按工作实际发生,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上涨造成本地消费费用过高。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比上年3.48万元增加0.52万元,增长13.00%,主要是因疫情影响,下县区检查疫情防控次数增加及油价上浮影响及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险、燃料费及过桥过路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5.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6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3个,涉及资金13,545.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53.27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编制预算项目的精确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目标完成率不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绩效既定目标执行,加强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二是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报的精准性,合理分配资金;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科学管理,推进和跟踪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