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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拟订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创业带动就业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2)为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大学生征兵政策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3)分析和预测全市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推进全市人才资源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建设。
(4)负责海外留学人员回葫和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人事代理工作;负责流动党员的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普惠制培训机构服务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
(6)负责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申报、待遇发放和劳动用工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的服务工作。
(7)负责有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劳动能力和工伤鉴定的服务性工作。
(8)负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落实、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称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10)为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和待遇支付稽核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等工作。
(11)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和管理规范的拟订、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提供服务;为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提供服务。
(12)为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及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提供服务。
(13)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14)为县(市)区对口部门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15)负责权限范围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6)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17)负责本系统内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心设有五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群工作科、基金财务科、综合信息科、档案资料科;十个分中心:促进就业服务分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养老保险服务分中心、退休人员服务分中心、信息保障服务分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中心、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分中心、基金风险防控稽核分中心。医疗保障服务分中心(5月份后划拨到医保局)。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275.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141.2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54%。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23.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8.0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4.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46%。主要是锦化离退办及水泥内退人员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084.15万元,增长38.1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执行中追加项目资金,项目收入增多;二是财政代编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28616.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94.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5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01万元,资本性支出4.73万元。
2.项目支出25322.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49%。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25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64.4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000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9.03万元,对企业的补助支出2385.58万元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工业企业调整专项奖补贴、大学生公益岗位补贴企业养老保险缺口补贴等项目支出增加7741.80万元,增长37.0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执行中追加项目资金,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多;二是财政代编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59.35万元。
主要是原因是锦化离退办经费及水泥内退人员经费预算指标按实际发生支付、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服务支出按实际发生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524.71万元,增长389.7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归集上缴182.36万元,二是锦化离退办经费及水泥内退人员经费预算指标按实际发生支付、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服务支出按实际发生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1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53万元,项目支出25322.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41.80万元,增加37.0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执行中追加项目资金,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多;二是财政代编项目增加。与年初预算(不含财政代编25006.51万元)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0.8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025.99%。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16.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5.89万元,占79.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85万元,占1.21%;节能环保支出3167.37万元,占11.07%;住房保障支出174.20万元,占0.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2万元,占0.0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261.01万元,占7.9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5.8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625.13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及在职人员丧葬费等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
(2)劳动保障监察2.00万元,主要是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目部分款项年底未完成结算,需跨年支付。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05.0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目部分款项年底未完成结算,需跨年支付。
(4)劳动关系和维权3.00万元,主要是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1.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涉及跨年度实施,待项目结束后进行支付。
(5)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9.50万元,主要是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此项目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
(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161.94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48.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使用年初结转资金及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7)行政单位离退休2.2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使用年初结转资金及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8)事业单位离退休70.4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执行中追加离退休死亡抚恤金及工伤抚恤金。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53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实际发生额执行,及事业单位改革,中心所属部门医保中心划拨医保局人员减少,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30万元,主要是为退休人员补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等支出,为年中依据《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通知单》等实际发生额追加的此项基本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11)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2,666.72万元,主要是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等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12)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355.00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13)伤残抚恤0.84万元,主要是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支出,此项支出为年度执行中追加的伤残人员抚恤金支出。
(1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8.23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346.85万元,包括:
(1)计划生育服务161.00万元,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缺口补贴,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为2020年度新增项目。
(2)事业单位医疗112.7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中心所属部门医保中心划转到医保局,人员减少,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3)公务员医疗补助73.15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中心所属部门医保中心划转到医保局,人员减少,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3.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167.37万元,主要是工业企业调整专项奖补贴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新增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174.20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08%,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中心所属部门医保中心划转到医保局,人员减少,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5.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261.01万元,主要是其他抗疫相关支出2,261.01万元,用于大学生公益岗位补贴,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新增项目。
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2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1.22万元,主要是用于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库维修,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度执行中新增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列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9万元。
1.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招待上级检查指导人员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63人,1.05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1.70%,主要是按实际发生列支。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9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45%,主要是疫情期间下乡督导次数增加动用车辆频繁。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主要用于机动应急用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两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9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共有两辆应急保障用车两辆,其他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7个,涉及资金25322.0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212.5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6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