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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文章来源:市劳保中心综合科 添加时间:2024-10-21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1、政策内容: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1231日。

2、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5号)

3、适用范围:所有缴费企业

4、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5、咨询电话:

市本级:0429-3158090

连山区:0429-2216807

龙港区:0429-3051025

南票区:0429-4191825

兴城市:0429-5889026

绥中县:0429-6999015

建昌县:0429-3608336

责任编辑: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