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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文章来源:工伤保险科 添加时间:2024-11-14
序号 姓名 单位 结论
1 杨宇 葫芦岛航锦物流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2 王加滕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3 李帅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4 王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行 认定工伤
5 郭祥军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6 王立权 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工伤
7 陈雪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认定工伤
8 刘云浩 葫芦岛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9 齐艳东 葫芦岛渤海石油钢管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10 苏嘉 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认定工伤
11 曹洋 葫芦岛海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监督举报电话:3150535  3150023  

 

责任编辑:张月